全校师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0—2021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重文理团〔2021〕3号)文件要求,经全校师生广泛宣传、各基层团组织层层评议、各学院集体推荐、校团委研究审核,评选出2020-2021学年团内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4月26日至4月30日)。
校团委:49891962
E-mail:cqwlxy@cqgqt.com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1年4月26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