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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关于加强疫情期间团学活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27浏览:次 来源:

校内各团总支、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落实团市委、市教委、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有关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团组织、学生社团、广大团干部和共青团员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团学活动管理,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校内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广大团干部、共青团员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执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坚决服从学校的管理规定,狠抓防控落实,发挥好校内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及团干部、共青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科学、有序地参与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青春力量。

二、疫情解除前,学校各级团组织、学生会组织、学生社团、团干部、共青团员一律不得组织或参加各级各类校内外聚集性活动。周末文化广场、团组织生活等线下的团学活动取消,具体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三、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凝聚青春正能量,丰富课余文化生活,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社团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围绕“青春战疫•从我做起”“阻击新冠病毒•我们共克时艰”等主题,积极开展线上的团学宣传教育活动,并将开展情况、特色做法、典型案例、抗疫作品等及时报校团委办公室,我们将择优上报、推送。

四、各二级学院团总支要按照“停课不停学”的要求,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好“青年大学习”、开学第一课、线上课程学习等,切实做好“千校万岗”线上就业帮扶服务、线上招聘、线上心理辅导等活动。

五、按照学校疫情防控要求,取消校内各级各类寒假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考察等活动,寒假社会实践调研报告、课题、论文等实践成果不再收取和评比。

六、按照团市委、市教委关于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相关要求,校内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共青团干部、共青团员可以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坚持“就近就便”原则,向村镇、社区报道,服从组织安排,科学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服务活动,并将相关情况及时报校团委办公室,校团委将择优推送、上报。

七、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及社团指导教师,应及时掌握挂靠学生社团的动态,不允许擅自开展任何线下的聚集性活动。鼓励各学生社团根据自身特色,积极开展线上活动。线上活动的开展各社团指导老师及挂靠单位要严格审核把关,弘扬主旋律、传递正能量。校内各级团组织、学生社团要管理好微信公众号、微博、刊物、网站、抖音、各类QQ群、微信群等宣传阵地,确保网络舆情零事故。

八、任何团组织、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及团干部、共青团员不允许组织或参加群体集会、聚餐、出游等。在学校下发正式开学通知之前,不得提前返校,取消一切返校活动。

九、团委管辖的两校区学生活动场地在疫情防控期间一律禁止开放,具体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如确需使用场地,应及时向校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由校团委提交校疫情防控办公室审批。(注:团委学生活动场地为红河A区:知膳楼三楼学生活动中心、博文馆101;红河B区:知味楼3楼学生活动室1、2、3;星湖校区:学生活动中心三楼(舞蹈教室除外)、活动中心四楼。)

十、团委学生活动场地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实行定期开窗通风、消毒杀菌,全力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

十一、对拒不执行上述要求的组织及个人,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共青团工作年度考核一票否决,并取消评优评先资格。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