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场地使用管理方法及财产管理方案
重庆文理学院学生活动中心暨博文馆101学术报告厅作为mansion88明升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开展的重要阵地,自成立以来,在提高共青团服务质量、浓郁mansion88明升校园文化氛围、丰富师生课余文化生活上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为了能更加合理、高效、文明、安全的使用好两个场地及其财产,进一步引导其发挥巨大的作用,提高活动中心的管理和质量,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一、学生活动中心使用方法
(一)使用单位在活动过程中应积极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不得临时擅自变更审批时得到活动安排。活动开展期间至少有一名老师或活动负责人在场。若出现物品损坏应按原价赔偿。使用方自觉保持场地的整洁,遵守公德,讲文明,讲礼貌。对扰乱秩序者,将追究其责任。
(二)严禁脚穿坚硬锋利的鞋上舞台,以免划伤木制地板。因活动开展需布置场地,应严格遵守校团委的相关规定,主舞台外的楼道、墙壁等地方严禁做任何布置,禁止使用双面胶等破坏活动中心的器材。活动开展过程中注意安全用电,严禁私拉乱接;同时做好安全防火措施。承办单位必须承担起安全保卫的工作及活动秩序的维护工作。实行“负责人问责制”,活动开展期间的一切责任由活动主办方主要责任人承担。
(三)活动中心内的器材设备,仅限于活动中心内部使用,严禁私自带出场外。灯光音响等专业设备由专人操作,未经负责人许可,其他人员严禁使用。违者造成的物品损坏和人身伤害由当事人承担。活动开展过程中的电池等易耗物品应有举办单位自行负责。活动开展前需缴纳器材、清洁保障费200元。活动结束后无财产损坏、归还借出物品、会场清洁完毕经活动中心管理人员验收后退还离场。
二、对外财产出借措施
按照校团委相关规定,在不损坏器材的前提下,各二级学院、各社团可借用学生活动中心的相关器材以辅助举办相关活动。可外借财产如下表所示:
名称 | 数量 | 名称 | 数量 |
桌子 | 10 | 音响 | 4 |
椅子 | 700 | 红地毯 | 6 |
桌布 | 2 | 坐式话筒 | 1 |
话筒 | 4 |
若使用单位需借用活动中心的相关财产,需提前1-2天于活动中心管理人员取得联系。在相关财产空余的情况下,自行准备好A4纸标准格式借条,并填写登记好重庆文理学院校团委文艺活动部物品租借申用单上的借出时间、承诺归还时间、使用单位等使用信息,上交抵押物品(如学生证、一卡通等,有偿使用的物品需按情况缴纳使用费用及押金)。财产出借采取“定点负责制”,借出财产的工作人员需要亲自回收归还物品。验收无误后退还抵押物品、押金等。
由于音响、灯光类等设备专业行较强。需要使用话筒、音响或灯光的各单位需提前向团委老师申请。确认批准后方可借用,且设备由校团委指派专人操作。
三、对内财产使用措施
使用方法与对外使用措施一致,采取“定点负责制”。财产按专业用途分类:灯光类、音响类、话筒类、后勤类。使用人严格填写登记信息如用途、借用人、承诺归还时间等。出借人需亲自回收所借出的物品,并严格验收。若出现损坏,采取负责任问责制。若有损坏按损坏程度赔偿。
后勤组每月定期进行财产清点。将完整物品、有损坏或丢失的财产数据及时更新入库。并将损坏物品详细信息上报至团委老师处。
四、钥匙使用及管理方法
部门每位负责人持有一套活动中心三楼,博文馆101的钥匙。包括活三大门,办公室,卷帘门,博文馆101大门,后门,音控室,室内仓库,122仓库,保卫室。钥匙管理遵循不外借的原则。活三供电室钥匙存放在活动中心三楼办公室,使用人使用完毕后立即归还到原位。
共青团重庆文理学院委员会文艺活动部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日
重庆文理学院校团委文艺活动部物品使用申请单 | |||||||||||||
申用单位 | 申用负责人 | ||||||||||||
物品 | 数量 | 联系方式 | |||||||||||
物品用途 | |||||||||||||
使用时间 | 抵押物品 | ||||||||||||
承诺归还时间 | 实际归还时间 | ||||||||||||
申用人签字 | 归还确认签字 |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确认签字 | ||||||||||||
备注 | |||||||||||||
重庆文理学院校团委文艺活动部物品使用申请单 | |||||||||||||
申用单位 | 申用负责人 | ||||||||||||
物品 | 数量 | 联系方式 | |||||||||||
物品用途 | |||||||||||||
使用时间 | 抵押物品 | ||||||||||||
承诺归还时间 | 实际归还时间 | ||||||||||||
申用人签字 | 归还确认签字 | ||||||||||||
经办人签字 | 经办人确认签字 | ||||||||||||
备注 | |||||||||||||